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2021/4/30 15:55:13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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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新《指引》自发布之日实施。此次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修改,是科创板一项重要制度调整,涉及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以及交易所相关审核规则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以充分体现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二是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 4 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可不适用上 述第(4)项指标中关于‘营业收入’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的要求,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二、将第二条第三项修改为:“(3)发行人独立或者牵头承担与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相关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办好科创板、做好注册制改革试点关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全局。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的具体体现,将有利于保障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